新型石油基全降解纖維會不會殺死蚯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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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的海洋生態系統,是海洋經濟發展的基礎,是海洋可持續發展的前提。隨著人類社會開發和利用海洋進程的推進,造成了對海洋資源的過度開發和利用,以及對海洋環境的破壞和污染,這些都威脅著海洋生態系統的健康發展。其中,海洋塑料污染問題在近年來日益突出,成為國際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由于塑料制品的大量生產和使用,尤其是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廣泛使用,加上塑料垃圾的不當處置,大量被廢棄的塑料制品最終都流向了海洋。海洋塑料污染問題是典型的“大地悲劇”問題,需要國際社會集體行動,實現海洋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塑料制品由于價格低廉、經久耐用、輕盈便捷等特點,自20世紀以來就被人們廣泛使用。塑料制品自發明以來,大約生產了83億噸塑料制品,其中僅有9%的廢棄塑料制品得到了循環使用。盡管部分塑料廢棄物作為可循環垃圾被回收利用,但是由于管理不善以及意識不足等原因,塑料污染問題仍然遍及全球各地,海洋也未能幸免。
全球的各大海洋幾乎都存在塑料污染問題,在海洋垃圾當中約有60%—90%都是塑料垃圾。美國的《科學》雜志新研究發現,每年有大約800萬噸大塊的塑料垃圾以及150萬噸的微塑料(直徑小于或等于5毫米的塑料顆粒)垃圾流向海洋。初級微塑料主要來源于陸地上的生產生活之中,大約98%來源于陸地,僅有2%來源于海上的活動。海洋中的微塑料污染問題大部分來源于塑料垃圾的處理不當,包括塑料瓶、塑料吸管、塑料購物袋,以及海洋中的漁船、運輸船舶以及油井等傾倒塑料垃圾以及廢舊漁網的丟失或者遺棄等。
全球海洋塑料污染問題帶來的危害是巨大的。由于全球海洋的連通性,海洋塑料垃圾隨著洋流而在全球范圍內流動,導致了全球海洋生態的污染問題。因為塑料不能實現自然性降解,塑料污染一旦形成后,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會對其所在之地的生態造成危害。漂浮在海面上的塑料垃圾還可能造成船只以及海洋生物的纏繞,被海洋生物誤食吞咽下去的海洋塑料無法消化,對海洋生物來說是致命性的,成為海洋生物的“新型殺手”。另外,海洋微塑料的大量存在,也越來越多地聚集到海洋生物的體內,影響其健康發展,并且最終可能會通過食物鏈進入到人體當中。除此之外,有研究表明,海洋塑料污染問題也會破壞海洋植物的生存,而這些海洋植物為地球提供了大約10%的氧氣,因此海洋塑料污染問題甚至可能導致地球上的生命“窒息”而死。
全球性的海洋塑料污染問題是典型的“悲劇”,為有效減緩和應對這一問題,需要所有參與者的集體行動,避免“搭便車者”,提升所有參與者遵守規則的意識。
其一,源頭治理。要緩解海洋塑料污染問題,最根本的措施就是要減少塑料制品,尤其是“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產、消費和使用。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國家采取了限制甚至完全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購物袋以及其他相關的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措施,這從源頭上大大減少了陸地和海洋中的塑料垃圾。需要對陸地上的塑料垃圾等廢棄物進行有效的管理,將塑料垃圾等廢棄物經過加工處理實現環境無害化。另外,需要加強塑料制品的循環再利用,并且研發可降解的塑料制品。
其二,過程管控。海洋塑料污染相當大的一部分來源于企業生產過程中對化纖物品的洗滌,以及汽車輪胎行駛過程中的磨損,這些微塑料經過陸地的排水系統最終流向了海洋。因此,需要并對工業生產過程中排放的含有微塑料的廢水進行妥善處理,對于進入河流與海洋的廢水和城市排水系統進行完善,減少進入海洋中的微塑料。
其三,國際合作。許多國家將海洋當成公共的排污場所和“垃圾收容站”,不受管制的海洋傾廢加劇了海洋垃圾污染的問題。需要在聯合國或者相關國際組織的協調下使各國對海洋塑料垃圾問題形成共識,并在共識的基礎上促成國際社會采取集體行動,只有這樣才能有效應對全球海洋塑料垃圾問題。由于不同國家處于不同的發展階段,世界各國的塑料制品使用量也存在很大的差異。例如科威特、德國、荷蘭、愛爾蘭和美國等,都是人均每天使用塑料制品較多的國家,這些國家人均塑料使用量是印度、坦桑尼亞、莫桑比克和孟加拉等國家的人均使用量的10倍以上。因此,在堅持國際合作原則的同時,也要充分考慮到不同國家的人均塑料使用量與塑料垃圾的產出等指標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措施和要求。
其四,可持續發展。可持續發展原則,是滿足當代人需求的同時不危及到后代人滿足其需求能力的發展原則,同時也是應對海洋塑料垃圾問題需要堅持的重要原則。當代人無論是使用塑料制品還是對塑料垃圾進行處理,都應該堅持在滿足目前當代人需求的同時,考慮到后代人的需求和利益的原則。為子孫后代著想,為了實現人類社會和海洋可持續發展的目標,任何“竭澤而漁”與“因噎廢食”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其五,多主體共同參與。海洋塑料垃圾問題的有效治理,不僅要求主權國家采取嚴格的管制措施以及國際社會的集體行動,還要求其他相關行為體如國際組織、非政府組織、企業等行為體積極行動起來。聯合國以及其他相關的專門性國際組織作為國際行動的協調平臺,可以推動應對全球海洋塑料垃圾問題的國際合作;尤其是環保類的非政府組織在監督其他行為體的行為、塑造環境意識與推動國際共識的形成方面可以發揮獨特的作用;一些大的公司尤其是跨國公司應該加強企業社會責任感,在塑料制品的技術創新方面積極探索,推出更為環保的產品以及加強對塑料垃圾處理技術的研發。
基于以上原則,國際社會應形成一個應對全球海洋塑料污染問題的多主體共同參與的治理機制。在這個治理機制中,主權國家、國際組織、非政府組織、大企業等多層次的行為體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實現海洋生態系統健康與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主權國家是國際社會最為重要的行為體,國際社會達成的一系列決議都需要國家政府在國內的落實與實施。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國家都意識到海洋塑料污染問題的嚴重性,除了積極參加和支持國際組織協調的系列倡議之外,一些國家政府在國內也采取了積極的政策,減少塑料物品的使用以及加強對塑料垃圾的管理措施。中國在2008年頒布并實施了“限塑令”,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購物袋。并在2020年對“限塑令”再次升級,進一步減少一次性塑料餐具、塑料包裝品以及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生產和使用。英國在2018年計劃禁止塑料吸管等一次性塑料制品,加拿大的溫哥華也率先通過禁令,禁止一次性塑料杯子、飯盒以及吸管等塑料制品的使用。印度由于人口眾多且垃圾處理的基礎設施不完善,也是塑料垃圾生產大國。印度在2019年就宣布禁止使用塑料袋、塑料杯子和塑料吸管等,并且宣布在2022年之前禁止所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但是由于不同國家之間的發展水平不同,環保意識也存在較大的差異,執行國際環境條約的能力也有所不同,所以在達成應對海洋塑料污染問題的國際環境條約時,也需要借鑒國際氣候機制所秉持的“共同但有區別”原則的責任,充分激活并發揮發達國家以及有能力的大國在應對這些問題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其他國家也應采取能力所及范圍內的實際行動,實現共同應對全球海洋塑料污染問題的集體行動。
在全球性的國際組織層面,聯合國尤其是其系統內的相關機構,在應對海洋塑料污染問題方面推進了大量的活動。海洋是聯合國通過的《2030可持續發展目標》中的重要領域,第14個目標就是專門針對海洋可持續發展。在2017年6月于紐約召開的聯合國海洋大會上,也通過倡議號召各國盡快停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研究與開發易降解的環保型替代品。為應對海洋塑料污染問題,充分喚起民眾對海洋塑料垃圾問題的環保意識,聯合國大會主席在2019年發起了“大張旗鼓,淘汰塑料”的全球性倡議。
區域性的國際組織也日益重視應對海洋塑料污染問題,近年來無論是七國集團(G7)還是二十國集團(G20),都圍繞應對海洋塑料污染問題采取了一系列行動。在2018年6月召開的G7峰會上,除美國和日本之外的英國、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5國和歐盟簽署了《海洋塑料憲章》的倡議,要求各國政府制定標準,增加塑料的再利用和再循環;承諾大幅度減少一次性塑料的使用,到2030年嚴禁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到2040年實現100%回收等具體數值目標和行動倡議。2019年在日本大阪召開的G20峰會,海洋塑料污染成為重要議題,與會國達成“藍色海洋愿景”,提出在2050年之前力爭將海洋塑料垃圾“降為零”的宏大目標。
環境保護類的非政府組織一直以來就是環保領域的“先行者”,是國際社會環境意識提升的重要推動力量,并且在監督企業生產甚至監督國家履行國際條約方面進行了很多的工作。這包括專業性的環境保護非政府組織,以及擁有廣泛群眾基礎以及眾多成員的倡議性的環境非政府組織。研究型的智庫類非政府組織,通過發布研究報告的方式喚起公眾對海洋塑料污染問題的關注,并提供應對這些問題的對策。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作為世界上規模大的環保非政府組織,一直以來專注于全球環境問題的關注與國際環境意識的培養。2017年IUCN發布了《海洋里的初級微塑料》研究報告,對海洋微塑料問題進行了全面系統的評估,尤其對海洋微塑料的來源、影響以及應對措施等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分析。
一些大企業擁有先進的技術與研發能力,在推進可循環的塑料制品與減少塑料制品的使用方面發揮了獨特的作用。商品的塑料包裝是塑料垃圾的主要構成,近年來一些環保意識較高的企業開始研發可降解的塑料包裝,包括使用回收的海洋塑料應用到生產中。戴爾公司在2008年就開始大量使用回收再循環技術來生產新產品,2017年又推出了回收海洋塑料垃圾制成的新型塑料電腦包裝盒。一些飲料公司也開發了新型的包裝瓶,這些瓶子包含部分回收的海洋塑料。另外,越來越多的公司致力于減少塑料制品的生產和使用,或者致力于開發和使用可降解、環保型的塑料制品,在生產和消費的過程中將塑料對環境的影響低。這些大型公司的理念和行動,也隨著企業在全球的生產經營活動的開展而在全球范圍內進行擴展,在實踐中傳播了先進的環保理念和生產方式,為減少塑料污染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以上多層次的行為體在應對全球海洋塑料污染方面可以發揮不同作用,這些不同層面的行為體共同行動,構建了一個國家政府與國際組織、非政府組織、企業參與者等行為體相互協作的常態化機制,共同應對全球海洋塑料污染問題。隨著國際社會對全球海洋塑料垃圾問題關注度的提升,應對這一問題行動的國際共識也已經形成,一項應對全球海洋塑料垃圾問題的國際協議也有望在近期達成。在這一背景下,只要國際社會通力合作,積極地共同采取應對行動,海洋中的塑料污染會逐步得到改善。相關國家應加強關于塑料制品使用的政策法規以及監管力度,嚴格規范塑料及微塑料的使用和處理措施,從源頭上控制塑料廢棄物向環境輸入,實現本國海洋微塑料污染有效治理的同時,更好地應對全球海洋治理形勢的變化,共建海洋可持續發展。國際社會共同的行動,不僅是指國家采取行動,也包括國際組織、非政府組織、跨國公司等多元主體,構建立體化、多層次應對全球海洋塑料污染治理的國際機制,將海洋塑料污染問題從源頭進行治理,在過程中加強管控,國際社會共同協力,實現海洋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盡管新技術的發展不是應對海洋塑料污染的“萬靈藥”,但隨著塑料循環利用技術的發展,以及生產可降解、環保型塑料產品技術的發展以及相關產品的廣泛應用,傳統的塑料垃圾將會減少,塑料對環境的影響也會降低,這也是應對海洋塑料污染問題的重要措施。另外,隨著人們環保意識的提高,對一次性塑料制品的需求和使用會逐漸減少,也會從個人消費者的層面大大減少塑料垃圾的產生。總之,全球海洋塑料污染問題的治理,需要不同層面的行為體行動起來,共同保護海洋的生態環境。
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構建“海洋命運共同體”,指出“我們要像對待生命一樣關愛海洋”。“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是中國參與全球海洋治理的指導思想,推動全球海洋治理理念的發展,也為海洋塑料污染問題的應對提供了新的思路。近年來中國非常重視應對塑料污染問題,在減少使用塑料購物袋和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同時,還在國家層面推動加強對海洋塑料污染問題的科學研究,并積極參與了國際上的多邊或雙邊層面應對海洋塑料垃圾污染的國際合作行動,為全球海洋塑料污染治理作出了重要的貢獻。另外,中國積極參與“藍色伙伴關系”的構建,也是中國踐行“海洋命運共同體”的重要舉措,是推動國際社會共同應對全球海洋問題的行動。只有國際社會共同行動起來,才能有效應對全球海洋塑料垃圾問題,給未來時代的人們留下一個健康、可持續的海洋。
寫在最后,我們ECO團隊的小伙伴在2021年9月3號挖掘了幾個含量1%ECO的塑料制品,以下視頻是現場采集,地點為寧波市江北區長興路一個池塘,實驗目的;驗證含ECO妙元素的塑料制品在自然環境中的降解效果。注明;此次實驗是2021年8月13日放入該池塘中,歷時20天,這是一個有趣的實驗,歡迎大家觀看。
洗干凈后的塑料制品外觀
25倍鏡像下膜表面的微觀效果
今天下午,我們又開始了一項新實驗,看下圖,
讓我們靜待下一次實驗結果,請大家關注環保,
關注我們的研發成果。
為了解決海洋湖泊河流的塑料污染,
我們是非常認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