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調整現有塑料上游產業的
投資格局和巨量規模。
不需要改變現有常用塑料下游加工生產
的流程和參數條件。
不需要
投資購置新的主要生產設備。
不需要增加過多原料成本且保持常用塑
料的產品質量和使用方式。
不需要擔心產品貨架期倉儲期的限制。
滿足從產、費再到廢棄物的塑料全生命
周期管理和國家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
滿足 歐盟關于包裝與包裝廢物、降解塑料
和廢棄物等限塑禁塑政策框架指令。
滿足《固廢法》對推廣應用可循環、易回收、
可降解的替代產品的新規定。
滿足垃圾分類、末端處理設施、溫室氣體減排
和“無廢城市”要求。
滿足綠色、低碳、循環的高質量發展要求.